2022-03-25 09:05:05
当今时代是一个文化产品繁盛勃兴的时代,大量的所谓精神文化产品源源不断地涌入消费者的视野。若问创作者为何趋之若鹜地赶赴文化市场,他们会直言不讳地说:为了金钱,为了生存。应该承认,这首先是一种社会进步:文人谈钱并不世俗,文化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商品,无论是作家出书还是画家售画抑或导演拍影视剧,都是知识产权被社会的认可与转让。但笔者想说的是,如果将文化产品作为一种智慧结晶加以审视,它首先是一种心智行为,是无形的精神价值与有形的功利因素的结合物;若用价值尺度进行评判,文化产品的第一要义应在于人文价值而非商业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