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明,曾用名耿广幼,生于 1921 年,原籍永城市城关镇南关村。1929 年永城遭受水灾,家中断炊,父亲带其逃荒要饭时,将其卖给安徽省长丰县朱巷镇的居民耿学贤做养子,取名耿广幼。在养父耿家做家务、放牛、读书。

1938年8月,耿广幼17 岁时参加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,入伍后即改叫吴明。1938年10月至1946年12月在部队历任勤务员,班长,排长,指导员,连长、地下联络员、侦察队长、军政大学区队长等职。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43年在新四军二师六旅十六团被评为模范班长,1940 年在八斗岭、吴家圩与顽军一三八师作战中,被授予个人一等功1次,二等功1次,1946 年在安徽省淮南与国民党新六军作战时受伤,伤愈后被评定为二等甲级残疾军人,被授一等功1次,8年中受表彰、表扬数十次。吴明于 1947 年调入豫皖苏区干部学校,相继任副队长、队长、指导员。
后在军政大学八分校任队长、校直属大队副大队长。1950年,随第二野战军进军西藏,任三十九旅、丁青军分区政工科副科长,丁青分工委副秘书长、秘书长兼丁青县委书记。1954 年撤销丁青分工委,成立丁青中心县委,先后任丁青中心县委副书记、书记。曾参加西藏的民主改革运动和平息反革命叛乱的斗争,为西藏的民族解放事业、地方政权建设、民族团结、农牧业发展等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1959 年,吴明任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党委办公室主任,1961年任西藏自治区江孜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、地委常委,1964 年任日喀则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、地委常委。
吴明在西藏工作 23 年,历尽辛苦,克服许多困难,为西藏的和平与稳定、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,中央组织部为照顾其身体,于 1973 年初将其调回内地工作。1973年任河南省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、地委组织部部长、地委常委,1981年3月调任商丘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,1984年7月在商丘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的职位上离休,享受地级待遇。